鉅大LARGE | 點擊量:3245次 | 2018年06月27日
乘坐飛機鋰電池屬于“危險品” 攜帶鋰電池需加倍小心
進入夏至氣溫逐漸升高,為確保航班安全,大連周水子國際機場昨日提醒廣大旅客,不允許在托運行李中夾帶鋰電池。對于自用電子裝置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電池的也要遵守相關規(guī)定。
今年5月25日,中國國際特種股份有限公司從北京飛往上海的航班上,一位旅客隨身行李箱中的攝像機電池突然發(fā)生自燃,幸虧機組人員及時把火撲滅。據(jù)了解,鋰電池在長時間高溫條件下,通過摩擦和碰撞很容易產(chǎn)生火花,并有可能起火燃燒。因此,鋰電池被國際民航組織、中國民航總局列為“危險品”,其運輸也被列為危險品運輸范圍。美國聯(lián)邦特種管理局(FAA)曾發(fā)表聲明稱,鋰電池在高空環(huán)境下遇熱后易自燃。當大量鋰電池堆積在一起時,所造成的火勢將難以撲滅。
根據(jù)中國民航總局的規(guī)定,不允許旅客在托運行李中夾帶鋰電池;旅客可以攜帶為個人自用的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消費用電子裝置,包括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對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并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此外,每一備用電池不得超過以下數(shù)量:對于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鋰含量不超過2克;對于鋰離子電池,其等質總鋰含量不超過8克。
旅客可以攜帶等質總鋰含量在8克以上而不超過25克的鋰離子電池,如果單個做好保護而能防止短路,可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備用電池每人限帶2個。對其他類型的備用干電池,比如鎳氫電池等做好防短路措施也可以隨身攜帶。
如果旅客隨身攜帶了總量不超過2塊的鋰電池,其中一塊可以放在機器上,另一塊備用電池必須絕緣包裝,正負極不能接觸。例如,可以將鋰電池放入原廠生產(chǎn)的包裝袋中,或者對電池做絕緣處理,把暴露的電極用膠布纏住,此外,還可以將每一塊電池分別用塑料袋包裝后保存。